其实,近年来,为了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,保障学生餐的食品安全、提升营养品质,国家及各地相关单位或团体机构也都陆续发布了一些相关标准。下面金谷园小编将从卫生标准、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进行描述。
卫生标准 -《学生餐营养指南》
《学生餐营养指南》(WS/T 554-2017)是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8月发布的卫生行业标准,标准明确规定了学生餐一日三餐的能量及营养素供给量、食物的种类及数量和配餐原则,旨在指导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提供科学合理、营养均衡的学生餐,改善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。本标准于2017年8月1日发布,2018年2月1日实施。
文章重点解析了《学生餐营养指南》各项技术内容及配餐原则的制定依据,对《学生餐营养指南》的应用及推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地方标准
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,如何根据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,结合本地区的饮食习惯,充分合理地安排营养用餐,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。
天津-《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》
2019年11月13日,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《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》(DB/T 914-2019)地方标准,其中包含6岁至17岁中小学生学生餐膳食营养原则、营养标准、等值食物交换、量化食谱、预防学生常见营养缺乏病膳食指导和其他膳食指导等内容。并于2019年12月15日实施。
与以往不同的是,该《指南》在以往中小学生营养餐标准的基础上,增加了“预防学生常见营养缺乏病的膳食指导”,包括预防蛋白质能量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、预防维生素 A 缺乏病、预防钙缺乏病、预防缺铁性贫血、预防维生素C缺乏病、预防缺乏膳食纤维导致的超重/肥胖、预防龋齿等口腔相关疾病、增强免疫力、预防常见传染病等的用餐指导。
另外,该《指南》的发布标志着天津市中小学生营养餐正式有了“天津标准”。
深圳-《中小学营养配餐指南》
由深圳市疾控中心牵头制定的《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指南》已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发布,并于2020年2月1日实施,这意味着中小学营养配餐有了深圳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6~17岁中小学生的学生餐营养标准、配餐原则、合理烹调、学生餐管理和配餐程序等。适用于深圳市为中小学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。
《指南》突出了深圳市中小学食物供给的地方特色,在全国范围内为中小学营养配餐地方标准的建立提供了示范,为深圳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。
另外,市疾控中心表示,学校应将营养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计划,并向家长普及合理膳食营养知识。市疾控中心提倡学校采用相关营养配餐软件进行配餐,并向家长公布每日食谱,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用餐情况,同时普及营养健康知识,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。
团体标准
1、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 学生餐营养配餐团体标准
以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 学生餐营养配餐团体标准》于2020年5月16日发布,并于2020年5月20日实施。
本标准是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营养计划(2017-2030)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结合本地区特点,针对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单位制定,配餐应满足6岁-17岁中小学生课业活动和运动量的需求。
另外,本标准从学生餐配餐的基本原则、学生餐营养餐标准出发两大方面出发,详细的阐述了标准内容,用以指导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单位,做到每周在校用餐膳食中各类食物合理搭配,满足各阶段学生的生长发育要求。
2、《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》
团体标准以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为基本准则,面向中小学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,从原料采购到用餐等各个环节进行要求,满足中小学学生餐的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。
团体标准汇集了23家单位的智慧,采用规范、适用、效益、透明原则制定。团标对学生餐的软硬件要求、供餐过程及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约定,如配备食品安全和营养指导人员、建立学生餐信息管理系统、加工过程采用色标分类管理、明确学生餐制作和运输温度、加强学生餐过程检验等。随后,将通过宣传培训、建立示范企业等逐步推广应用标准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卫健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、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(2020-2022年)》等系列文件精神,进一步保障中小学学生餐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,2020年7月1日,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正式发布《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》团体标准(T/CASNHP 1—2020),并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。